10.3969/j.issn.1673-9604.2017.16.123
个人征信中的信用数据采集与使用法律规制研究
人无信不立.人无忠信.诚信不仅是个人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质,也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诚信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规则的作用,从人们内心来制约人们的行为.诚信相对于法律,有着比法律更为有利的优势,很多法律规制不了的领域可以用诚信来进行制约.诚信已经被作为一项可以为人们带来实际利益的准则,并在法律中规定出来为人们所遵守.信用好的人,在教育、 求职、 消费、 借贷等日常行为中能够得到人们的信任并很快得到贷款以解决资金问题.信用不好的人则不会享受到良好信誉所带来的优势.因此,个人征信业这一行业就为诚实守信的人提供了机会,也为想要授予他人信任的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这个环节中就需要对被征信人的信用数据的采集与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以保障征信活动的有序进行.
个人征信、信用数据采集与使用、征信机构
TP3;F83
2017-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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