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15.128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野下比较广告的法律规制
比较广告具有双重属性,不正当使用会损害市场公平竞争机制,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予以合理规制.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实践来看,规制比较广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肯定立法模式、 否定立法模式、 限制立法模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制比较广告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予以补强,主要的举措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比较广告;明确比较广告的违法性判断标准.
比较广告、不正当竞争、违法性
D92;F29
2017-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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