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9604.2017.14.133

承运人对第三人致旅客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

引用
侵权与违约的竞合,就侵害固有利益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竞合,两个请求权重合,其救济的内容也是一样的,故而产生竞合.在客运合同中,研究第三人致损情形是为了明确其承运人在旅客运输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使处于弱势一方的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从而能更充分的获得救济和赔偿.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第三人致损情形下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况,法院在认定其责任时,对于承运人安全运送义务的具体形态、 其归责原则以及认定违约责任时精神损害赔偿;进而探讨国外对此问题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以便于找出规范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处理模式.

侵权、违约、第三人侵权、承运人责任

DF4;D92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6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福建质量管理

1673-9604

35-1087/F

2017,(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