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12.140
对虐待罪若干思考
一、问题缘起
虐待罪是我国刑法中不可忽略的一个罪名,在刑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刑法中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客体是家庭成员间平等民主的权利和人身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虐待行为.但虐待罪的定罪量刑条件在实务中出现问题,表现在对家庭成员的利益的侵犯,以及对宪法所保护的家庭权的损害.
家庭成员、虐待罪、刑法、主观方面、人身权利、虐待行为、客观方面、定罪量刑、家庭权、罪名、宪法、损害、侵犯、民主、客体、保护
D92;DF7
2017-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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