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09.129
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法律问题分析
《慈善法》的颁布,为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奠定了制度基础.但实践中以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案例却极其少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律颁布后相关部门在操作层面的具体制度上跟进不及时;另一方面,慈善信托财产的保管要求太过门槛太高.因此,文章认为,在完善操作制度的同时,适当降低对慈善信托财产保管的要求,可进一步促进以慈善组织为受托人的慈善信的发展.
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
F83;F59
2017-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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