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09.124
其他形式的文件能否视为劳动合同
现如今,一些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并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其他形式的文件的方式.随着社会发展,劳动关系灵活性越来越强,其实,一些具备相应的要件的例如服务协议、录取通知书、聘书、协议书、邮件附件,可以作为替代物,而不必拘泥于劳动合同.以上海市法院判决引入,指出上海市司法界对于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能否视为劳动合同的一些看法,提出其他形式的文件视为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须达成合意;无须具备劳动合同基本条款,欠缺法定必备条款仍可视为有效;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表示文件不属于劳动合同或具备劳动合同效力,则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其他形式、视为、劳动合同
D9 ;F24
2017-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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