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08.133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与另行起诉制度的比较研究
自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确立以来,诸多学者对其性质、功能、设置的必要性等进行了相应的质疑,认为完全可以通过另行起诉诉解决第三人利益保障的问题,没有设置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必要性.笔者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和另行起诉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二者存在相同(相似)之处和相互区别的独立特征,并对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竞合是否存在竞合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第三人、撤销、起诉、纠错
D92;D91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BFX157
2017-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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