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07.133
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与救济途径
在我国的法学界与司法实践中长期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界定存有争议.回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我国立法上的变迁史,尤以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为分水岭,法律明确将其定性为证据,但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证据种类,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都存在问题.归纳整理我国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让大家了解关于道路交通认定方面的立法变迁,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使当事人能够得到最大的救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认定书、行政行为、行政可诉性、救济途径
D92;D9
2017-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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