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07.026
论在房地产交易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以"重庆长虹塑料厂与重庆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等案为例
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前提为发生了不可预测的情形,该情形导致了合同的履行会显失公平.而且该情形不能是商业风险,必须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房地产交易实践中判断商业风险和认定因果关系存在难度,笔者认为商业风险的认定关键在于发生情形是否具有可预测性,而因果关系的判断核心在于合同目的的认定,但合同的目的认定不可过度延伸.
房地产、可预测、情势变更、因果关系
D92;TP3
2017-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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