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04.141
"原则"与"妥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构建过程探析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诉讼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一种手段,有其存在的法理依据和现实可能性.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构建的过程中,法律在原则与妥协之间徘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产生既坚持了公民权益优先原则和诉讼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又存在着法律的妥协.法律在不同主体的斗争和妥协中完成了对现有秩序的认可,维护了现有社会的利益平衡,但是法律的妥协只能维持暂时的稳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平衡终将被打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应当从立法技术、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等方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行探索,找出其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原则、妥协、出庭、应诉
D9 ;R12
2017-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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