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7.01.194
浅议对无过错原则的必要限制——以我国交通事故侵权为视角
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我国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国家,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归责方式,但这种责任分配方式并不完全适合当前的国情,尤其是在现有的交通法规已经相当完善的前提下.因此,对无过错原则在交通事故中作必要限制,并且在区分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加以适用,才更有利于体现法律的公平价值,以及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和秩序.
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法治
DF5;DF3
2017-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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