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9604.2016.17.105

关于以物抵债法律性质和效力的思考

引用
以物抵债是以他种给付替代原定给付而消灭原有债务的行为,大量存在于现实经济生活和司法实务中,然而我国法律对于以物抵债现象却无明文规定.由于以物抵债存在立法空白,使得以物抵债在司法实践中缺乏法律依据,不利于司法公正及司法权威的树立.因此,在法律上明确以物抵债的法律性质和效力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以物抵债的法律性质和效力进行分析,为解决我国存在的以物抵债若干问题略尽绵薄之力.

以物抵债、代物清偿、法律性质、法律效力

D92;F81

2017-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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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604

35-1087/F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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