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6.16.148
凯尔森的法价值论
汉斯·凯尔森(1881-1973)是国际公认的法哲学家、公法学家以及国际法大家.在制度实践层面,他曾参与起草奥地利宪法,是欧洲首个宪法法院——奥地利宪法法院的缔造者.他早年成名,享誉欧洲大陆,中年由于纳粹迫害流亡美国,又成为欧陆法学融通普通法系的关键性人物.在其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生涯里,凯尔森发表了17,000多页的作品,被后世学者誉为"世纪法学家".他一生的学术运思从未停止,且有过多次明显的学术转向,可以较为精细的划分为四个阶段:(1)理论构建阶段;(2)先验哲学阶段;(3)实在主义阶段;(4)语言分析阶段.若要追溯其思想源头,第二阶段尤为重要.在此阶段中,凯尔森在受同时期哲学思想的影响的基础上,发展出了独立的法学认识论和纯粹法理论,且基本完成了学术生涯中重要的作品.
凯尔森、学术生涯、宪法法院、法学家、奥地利、法学认识论、作品、制度实践、哲学思想、语言分析、学术转向、先验哲学、思想源头、实在主义、普通法系、欧洲、法理论、构建阶段、哲学家、国际法
D90;DF0
2017-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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