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6.16.143
完善我国村镇银行准入法律制度的思考
我国农村金融成为制约我国金融发展的瓶颈.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不匹配,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设立初衷就是为了缓解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因此,作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村镇银行准入法律制度的研究尤为关键.本文首先进行村镇银行与村镇银行准入的法律界定,然后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具体从主体资格准入、注册资本金准入、经营业务准入、从业人员准入四方面来论证村镇银行准入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在对比、借鉴美、印两国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村镇银行准入法律制度的建议.
农村金融、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准入、监管
F32;TU9
2017-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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