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6.16.100
企业间常见的变相借贷合同的效力分析
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以来,企业间的借贷合同的效力不再被直接认定为无效,而是在符合一定的有效条件的前提下,承认合同的效力.但是在此之前,企业间借贷合同被封锁时,为了规避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们相互之间通过签订其他的种类的合同,来改变合同的形式,但是实质上仍然属于相互借贷,最终依然被认定为无效.而如今,在新的司法解释下,该类变相借贷模式的效力该如何认定,本文将结合相关司法案例进行分析.
企业、变相借贷、效力
D92;G4
2017-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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