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6.15.158
论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
动物能否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学术界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生态理念的逐渐完善,保护动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本文以动物的法律地位为切入点,借助国内外的立法实践对其进行论证,得出应当赋予动物有限法律主体地位的结论,从而直接赋予动物权利,达到切实保护它们利益的目的,也对维护生态秩序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动物、主体扩展、有限法律主体、保护、监护
D90;DF4
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