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6.14.147
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农户造林投资行为分析
从2003年起的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确定了以农户为林业经营主体,以期激励农户对林业投入,促进农户林业收入的增长.而造林决策是农户林业经营的开始,对农户的收入以及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试图考察集体林权改革后不同林地使用权类型,林地使用权稳定性以及农户自身对林权稳定性的认识对农户造林投资决策的影响.通过DoubleHurdle模型估计结果表明,相比于承包山,农户更愿意在自留山上进行造林;拥有产权证的农户不没有拥有产权证的农户愿意投入的资金更多;自身认为林地产权越稳定的,越愿意进行造林,并投入更多的造林资金.
集体林权改革、产权、造林投入
F30;F32
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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