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04.2016.14.060
增值税分享制度与地方税收竞争
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在地方政府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增值税以生产地原则为基础的体制性弊端,容易导致地方政府间的不良税收竞争.本文通过比较生产地原则与消费地原则两种不同的理论基础,分析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缺陷和弊端,指出所引起地方政府间不良税收竞争的影响,提出增值税分享制度改革的原则.
增值税分享制度、生产地原则、消费地原则、税收竞争
F81;F8
201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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