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保两节
@@ 为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6”477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闽安委”2006”31号)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庆节期间重要特种设备安全,九月十三日福建省质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在国庆节前,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通知、国庆节、重特大事故、质检、质监部门、监察工作、安全生产、黄金周、福建省、国家、单位
TE8;U49
2016-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