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奕《益國利民事十一條》輯考
武德四年,傅奕上《减省寺塔廢僧尼事十有一條》,請高祖廢除佛法.其上表疏中的《益國利民事十一條》佚失.《全唐文》雖有輯録,然體例不嚴,不明文獻先後、不著録出處.日本學者西山蕗子的輯録,基於《破邪論》的研究,不能算作嚴格意義上的文獻輯佚.今以道宣《列代王臣滯惑解》所録《益國利民事十一條》爲主,參之以法琳、明概、李師政、道世等人反駁傅奕之作,輯録《益國利民事十一條》佚文,復其概貌.從輯録文獻來看,傅奕的排佛思想雖有南北朝佛道論争風氣融合的傾向,但北朝佛道之争風氣更爲明確.《益國利民事十一條》不但影響了傅奕本人的排佛思想,更影響了武德九年裁汰佛教的宗教政策.更有甚者,還影響了中唐韓愈的排佛態度和立場.
傅奕、《益國利民事十一條》、輯佚、淵源、影響
K890;B949.2;I206.2
爲國家社科基金;陝西省社會科學基金
2024-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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