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940.2017.02.004
环保税法:亮点、缺失与税制优化取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确定后的第一部单行税法.该税法具有区间式差异化税率、人性化税制设计、税务和环保协同征管模式等三处亮点,同时存在名与实不符、纳税人的规定有失公平、征税范围与宽税基不协调、税负水平与治理成本有差距等问题.建议我国选择独立型立法模式构建一套综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将农业生产单位(个人)和普通居民列入纳税人范围,扩大征税范围的覆盖面,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项目征税,提高税负水平等.此外,为提高税法实施的效果,还需要对相关配套机制进行优化建设.
环境保护、污染物、税制要素、机制
F810.62(财政、国家财政)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福建生态省建设中的税收政策协调与环境税制设计研究”2013B190;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福建省中小企业生态税收优惠政策及会计协调”2014C036
2017-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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