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940.2016.02.002
附加福利课税立法的国际借鉴
纵观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并未对附加福利作出清晰的界定.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许多高收入人群的隐性收入游离在法律调控之外,使得贫富差距逐步扩大,对这些收入和福利进行法律规制显得十分必要.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均已建立完整的附加福利课税法律制度,通过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剖析,基于我国国情与实践,采用附加福利并入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探寻我国附加福利立法的思路和方向,提高附加福利课税的立法层级,设立科学的附加福利课税税率,从而构建完整统一的立法体系.
附加福利、征税模式、工资薪金收入
DF432.2(经济法、财政法)
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附加福利课税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研究”JAS150920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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