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940.2012.06.020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与信息披露监管
上市公司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已成为公司治理中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大股东凭借其实际控制权“掏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文在相关学者“掏空”行为方式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已披露的上市公司“掏空”行为方式的研究,发现、总结“掏空”行为信息披露的特征,并以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准绳,提出通过事前披露、强化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用、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建立信息披露评级制度以及诚信文化建设等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以有效制约大股东的“掏空”行为。
“掏空”行为方式、信息披露特征、信息披露监管
F832.51(金融、银行)
福建省教育厅课题: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及其治理对策研究--基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视角JBI1429S
2013-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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