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940.2007.03.005
浅析探望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婚率有增无减.随之而来,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为解决这类纠纷,保证子女生理、人格、情感等健康成长,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对探望权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这个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双方当事人的亲权起了重要的保护作用.本文主要从探望权的概念,探望权的主体,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以及探望权的强制执行问题等五个方面对探望权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完善探望权制度.
婚姻法、探望权、探望权执行
D923.9(中国法律)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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