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884.2021.04.034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可版权性探析
进入网络社会以来,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疾应用扩张,特别是其物质载体、程序算法等高新技术的加速渗透和创新突破,使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治理的技术化、复杂化和智能化程度空前提升,故对其的可版权性探讨必要且急需.为了鼓励人工智能产业的创新,不违背版权保护的作品交流功能,应将符合著作权法作品要求的创作物纳入版权客体保护范围,并确认人工智能的版权归属,在提供著作权保护的同时尽量避免各主体间的版权纠纷.
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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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2021-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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