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884.2016.08.001
学生自治:一种必要的公共生活
学校公民教育的实践内涵即引导学生过一种良好的公共生活.公共生活是在公共空间中追求公共福祉和公共利益的实践."学生自治"的概念蕴含着公共生活的关键要素.在汉娜·阿伦特的公共领域理论视角下,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学生自治不仅是当前学校管理者所提倡的一种促使学生"自我管理"的学校管理理念和策略;它更是独立平等的学生个体能够通过学生会或学生社团等学生公共生活空间进行言说和行动,关注学校公共事务和公共福祉,以培养其公共精神的学校生活方式.一言以蔽之,学生自治即一种必要的学校公共生活方式.文章聚焦于公共生活意义下的学生自治,主要探讨学生自治的公共生活内涵,学生自治为什么必要,以及如何促进学生自治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学生自治、公共生活、参与、公共空间、行动、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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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2(教育学)
2017-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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