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884.2007.12.047
均衡中促进公平保障中谋求发展——感悟新《义务教育法》
新义务教育法充分体现均衡,始终贯穿以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明确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本文以此为立足点,阐述对促进教育均衡、教育公平,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转变的认识:总结福州市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成效.并提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义务教育、均衡、保障、实践、困难
G63(中等教育)
200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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