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884.2006.02.010
论语文校本课程的形态
@@ 我国校本课程在政策上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它提出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程管理方式,这推动了教材的多样化.1996年国家教委颁布<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实验)>,规定:学校应该"合理设置本学校的任选课和活动课",这一部分的课占周总课时的20%~25%.
语文校本课程、普通高级中学、义务教育法、人民共和国、学校、课程计划、合理设置、管理方式、颁布、任选课、全日制、可追溯、活动课、国务院、政策、实验、教委、教材、国家
G4(教育)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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