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853.2022.02.006
"哄抬物价"定性为非法经营罪之质疑
将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在理论上和实务中委实同心合意.相关案件的尴尬定性却显露出如此"默契"存在错位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痕迹.这主要缘于以回应社会为托词提前保护法益,选择性适用国家规定,并将司法解释奉为圭臬.由此,犯罪客体"去激进化"以恪守谦抑性,立法技术"去模糊化"以信守明确性,司法解释"去任性化"以坚守公信力,实为破解之道.
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罪、司法造法、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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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22-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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