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853.2021.03.006
论监察程序中的初步核实
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创设了监察程序这一制度.由于当前对监察程序的研究缺乏宏观的理论视野,监察程序的实践也有待深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监察程序中初步核实的效力问题、证据能力问题仍未达成共识.初步核实在部分案件立案前具有了准备性意义,但在监察程序中并不是立案的必备程序.初步核实和立案后取得的证据材料都具有相同的证据能力,具备相应的证据资格,可以直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监察程序、初步核实、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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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司法部专项20SFB4042
2021-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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