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853.2017.06.009
从域外看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的转变
目前我国将国家管辖海域分为两大类,并设立不同的法律制度,犯罪罪名海陆不分,海上犯罪国内法和国际法犯罪不分.这种刑法规制模式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海上犯罪.借鉴域外海上犯罪刑法规制的主要模式,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应转变为:对各种国家管辖海域给予平等的刑法保护;区分特殊罪名和一般罪名,并增加特殊罪名的数量和种类;区分国内法犯罪和国际法犯罪,并及时转化国际法犯罪;采用刑法典立法模式.
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平等保护、特殊罪名、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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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海洋发展战略背景下我国海上犯罪体系问题研究”14YJA820029
2018-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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