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背信罪比较研究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的犯罪行为,但两岸对协议中涉及的背信罪行为在刑法的罪名形式、内容表达以及行为的刑罚可责性上都有诸多差异.与台湾"刑法"规定的背信罪行为相较,大陆法律在此行为上存在多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规制.为使两岸在该行为上的司法互助得以利益均衡,实现两岸对背信行为司法互助的最佳路径是:以台湾背信罪所指涉的行为为准,比较大陆刑法规范对这些行为的法律处置,形成与台湾背信罪行为相同质的多个罪名进行司法互助;大陆未形成刑事处置之台湾背信罪行为则通过个案协商解决.
海峡两岸、背信罪、司法互助、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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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3(刑法)
福建省高校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两岸警务合作研究"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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