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多次盗窃"的重新解读
盗窃罪中对"数额较大"的主张是我国刑法采取结果无价值论立场之结果,而对"多次盗窃"的强调则为行为无价值论和人格刑法学者所倡导.从客观立场出发,对"多次盗窃"进行重新解读,得出"多次盗窃"中的"次"是指基于一个概括的犯意,而完整实施的一系列连贯的盗窃动作;多次盗窃与数额较大之间存在内在的等价、统一关系,但无位阶关系;《解释》的第4条和第5条中第12项的"多次盗窃"意思相同,是一个点的两个面.
多次盗窃、次、数额、等价关系、重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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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5(刑法)
2007-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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