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22.03.009
聚落与家屋——桂东北苗族山村聚落形态与社会结群的变迁
西南山地民族因家屋形式与社会结群方式的特殊性,聚落形态需从聚落与家屋两个层面共同考察.本文以一个桂东北苗族山村为例,梳理了18世纪至今家屋规模及其组团方式的变迁,以国家政策变更划分了聚落演变的三个发展阶段,分别是清末民国、1950—1970年代和1980年代至今.在这三个时期内,由于土地制度、基层社会管理和仪式规范的差异,聚落形态和社会结群方式经历了从大家屋的家门聚落、庙宇祭祀到小家屋的姓氏杂处、宗谱编纂的变化.这一案例研究一方面回应了列维-斯特劳斯关于以家屋为控产机构的论述,另一方面也呈现出仪式变迁在社会结群功能中的灵活性.国家治理方式对于物质空间(土地、建筑等)与非物质文化(祭祀、编谱等)的影响力明显不同,因此以聚落考古学的整合视角来综合考察两者,成为重建社会历史的有效手段.
家屋、苗族、聚落形态、社会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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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1;D616;K883.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1708122
202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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