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15.03.003
唐宋之际由场升县问题试释——以宣歙、江西、福建为中心
新县增置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显著表现,通过考察基层政区——县的置废增减,可以进一步分析古代地方行政管理、经济开发与社会发展等诸多微观层面的复杂变化,并可由此探讨行政建制调整与朝廷地方控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宋代南方经济开发与经济重心南移问题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方面,而此一漫长的开发进程所引发的地方剧变则要回溯到唐五代时期.爬梳史料可以发现,中晚唐时期江南地区尤其是宣歙、江西、福建三地,县级政区内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县辖乡的数目普遍增加,这虽然可以视作地方深度开发的具体表现,但却并未直接诱发新县激增高峰的到来,而矿场、税场等形态的场却得以长足发展.至五代十国时期,场的成熟与逐渐壮大配合移民聚集、户口增加、经济开发等因素的综合作用,最终催生提升行政层级的现实需求,促成由场升县现象的大量涌现.因此,中晚唐时期场的发展是五代十国新县激增的萌芽,这种特殊表现形式和发展模式可以展现唐宋之际新县增置的时代特色,从而为古代经济重心南移问题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唐宋之际、由场升县、宣歙、江西、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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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B9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唐代前后期州县置废比较研究"12CZS017
2016-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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