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15.02.012
生存危机中的纸媒著作权维护路径探析
当前,新媒体未经许可转载纸媒新闻作品的现象大量存在,直接妨害了纸媒的生存与发展,"新闻无版权"则是这种现象出现的重要根源.实际上,"新闻无版权"是对法律的误读,纸媒的内容生产在我国著作权法上受到严格保护,只有单纯事实消息被排除在著作权保护范畴之外,而凝聚了纸媒独特创造性劳动的深度报道、调查性报道、言论等均可获得版权保护;此外,我国法律对新媒体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有严格限制,新媒体不能通过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形式任意使用纸媒的内容,必须获得纸媒的许可才能使用其内容.在法律框架内,纸媒可以采用获取著作权、宣示权利、权利救济的合法路径,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版权,并在实践中从生存前景重于经济收益的考量出发,积极针对各种著作权侵权行为寻求法律、行政方面的救济,最大限度消除新媒体对纸媒独有信息内容的无偿、廉价侵蚀,为纸媒在媒体竞争中挽回颓势增添有力的砝码.
纸媒、新媒体、版权、著作权法、时事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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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G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都市报全媒体转型研究:掣肘与进路"ZVH3353003
2016-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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