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15.01.005
中国古代自然概念与Nature关系之再检讨——以《周易正义》为个案
自先秦以来关于自然的讨论,至《周易正义》而作一小结,唐以后没有增添太多新的内容.《周易正义》中的自然概念,具体可区分为六种含义:道(阴阳)、至理、物性、感应、偶然、无生命系统;六义虽各不同,但均是就天人关系着眼,与冯友兰所谓天之五义有一种奇妙的对应.这是《周易正义》自然概念与Nature在内涵上的相通之处,也是将Nature译为自然可以在中国被顺利接受的内在学理依据.就生态美学而言,始终定位于天人关系之间的自然概念,实较严格主客二分传统下产生的Nature有着更为广阔的阐释空间.
自然、Nature、天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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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4;B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刘勰的知识谱乐系与《文心雕龙》撰述研究”2013M530313;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魏晋南北朝山东文学家族研究”14DWXJ047
2016-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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