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14.05.015
论商业服务和银行服务的劳动价值创造
在政治经济学理论界,服务劳动的价值创造性已被普遍接受,但与之矛盾的是商业服务和银行服务的价值创造性仍被广泛否认,使服务劳动的价值创造性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无法贯穿.物质承担者作为价值载体可以上升为更一般意义上的对象承担者,而商业服务与银行服务又作为“具体”,有着它们独特的对象承担者——独特的使用价值.如此,商业利润与银行利润的真正来源便可得到新的解释,服务劳动的价值创造性就能贯穿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
商业服务、银行服务、价值创造、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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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27
2014-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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