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059.2022.04.005
教育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践诉求与规范路径
本文选取近十年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涉及教育行政信息公开的法院判决书为样本,以样本案例中的公开事项、不予公开事由、裁判依据、裁判结果四个角度为切入点对教育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教育行政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依申请公开事项仍可细化、主动公开事项不到位,不予公开事由繁杂、申请人权益保障受限,法院裁判依据多样、地方政府规章适用率不高,行政相对人胜诉率偏低、法院对行政监督乏力等实施境况,呈现出强化公开事项的责任意识、厘清不予公开的事项范围、增扩信息公开的制度依据和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等方面的诉求.新时期,为加快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在教育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中应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主体规范,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实效,优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教育行政信息公开、实施境况、实践诉求、规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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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G42;D63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22
202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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