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059.2018.03.007
高校管理侵权与学生权益救济机制的现实考察——基于1441份问卷的实证分析
高校处分、拒授学位与毕业证等教学管理工作并非高校管理侵权的主要领域,来自后勤服务、行政管理的侵权行为才是学生权益受损的主要来源.大学章程过于原则抽象,申诉制度存在适用范围狭窄、自我监督等缺陷,学生自治组织松散无力,司法介入成本过高,因而均不宜作为当前高校学生权益救济的主要途径.高校学生维权困局的根本症结在于,高校行政化趋向下官僚主义思维的盛行与服务意识的缺乏,以及当下高校治理体系中关于后勤、行政工作人员监督与责任制裁制度的结构性缺失.构建”二元三层”的监督救济体系,将制度建设、学生权益救济与追责惩戒结合起来,是化解当前高校学生权益困局的治本之策.
学生权益、高等教育、高校管理、校内侵权、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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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询基地课题:高校学生权益救济机制研究ZXDF190031/013
2018-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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