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059.2012.02.011
台湾地区大学生救济权利的最新突破:第684号大法官解释评析
2011年1月,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第684号解释,部分变更了之前的第382号解释,大幅拓展了大学生的救济权利.该项解释挑战了教育法学中的基础关系与经营关系二分理论,标志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台湾高校与学生关系领域的进一步消亡.第684号解释对台湾地区的教育法学理论、司法实务和高校管理已经并将持续产生重要影响.中国大陆有必要密切关注并对其作深入分析,从而为完善现有的高校学生司法救济制度提供借鉴.
救济权利、处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基本权利、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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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7.1(高等教育)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高等教育法制的国际比较与最新发展”10XNJ029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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