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24.05.007
股东共同回购责任承担的司法审视
在股权回购型对赌协议纠纷中,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多个股东履行回购义务的方式,法院判决呈现出连带责任、共同责任和按份责任三种不同的结果.法院的判决理由虽能体现分析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规范的合理性,但存在不同程度的疏漏,导致投资人实现债权面临阻碍.在我国《民法典》框架下,结合新《公司法》的立场,法院应科学识别对赌协议中的要素特征,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判断市场主体所求,据此认定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并根据责任承担方式选择执行方案.此司法路径的完善不仅有助于形成相对统一的结论,也有助于落实商事审判的理念要求.
对赌协议、共同回购、股东义务、责任承担、司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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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2SKGH029
2024-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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