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23.01.005
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的多维审视
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是指行政诉讼程序在回应起诉人的实体诉求、实现公平正义方面的"无效果"或者"低效率".这一现象可被分为五种现实类型:实体诉求被裁驳类、实体诉求被转回行政机关类、二审以上程序被高频率使用类、多个关联诉讼包裹一个实体性诉求类和胜诉判决"聊胜于无"类.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行政诉讼法规范的不足、缺失或者被机械适用,是部分间接原因;法官们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动力、能力与资源不足,是直接原因;行政审判的内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乃深层原因.为尽可能减少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除了明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范的适用规则、加强行政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及职业保障等外,更为重要的是要着力改善行政审判的内外部环境.
行政诉讼、程序空转、行政审判法官、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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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3;G80-05;C95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48
2023-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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