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22.01.007
被遗忘权范式下裁判文书上网后撤回机制的检视与优化——基于131份撤回文书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定向分析
不恰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可能会对当事人权益、司法公信力等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完善上网文书的撤回机制,是法院风险控制和自我纠错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裁判文书上网后撤回的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操作规范的缺失使得实践层面审查程序无法可依,大大影响了纠错功效的发挥.结合被遗忘权对撤回机制进行深入理论分析,从公权力、私权利的角度分析确定当事人的程序地位,从司法知情权、个人隐私权的角度判断是否应当撤回,从审判权、审判管理权的角度明确撤回的审查程序,从独占化、共享化的角度分析如何实现撤回效果.最后以法院需求为出发点,提出公共利益优先、程序正当、可分割性、可识别等原则,从实务角度提出相应的可行性优化建议.
裁判文书上网、被遗忘权、数据脱敏、可识别性、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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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205
2022-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