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21.02.008
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审视——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4条为中心的解读
借助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以太网等软硬设施为基础的平台经济在全球得到飞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创新场域.在为经济社会带来便利化和智能化的同时,也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健康发展提出了诸多挑战.因应平台经济市场竞争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社会各界反响热烈的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等涉嫌滥用平台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界定相关市场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现行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对相关市场界定作了较为充分和详细的规定,其主要的以需求替代为主的分析方法依然可以适用于平台经济场景下的相关市场界定.然而,在具体适用该方法时还需要关注平台经济的基本特征与运行模式,在深入相关商品市场、相关地理市场分析的同时,建议引入相关时间市场的分析标准.此外,需求替代分析的把握还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判断产品在不同周期、不同变化下消费者的转向情况识别需求替代情况.
平台经济、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相关时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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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91;D922.294;F27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1-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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