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21.02.004
《刑法修正案(十一)》罪名问题研究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增设了20余种罪名.罪名的确立应当坚持准确、合理、简洁的原则.罪名的范围可以大于罪状规定的犯罪构成范围,但不能小于罪状规定的犯罪构成范围.在罪状规定的不同犯罪构成存在高度关联性的情况下应当确定为一个罪名,而不能确定为多个罪名,以保证刑法处罚的合理性.在准确、合理的基础之上,罪名应当尽量简洁.据此,可以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新增的犯罪分别确立罪名.
刑法修正案(十一)、罪名、准确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简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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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2;F270-05;F752.5
2021-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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