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20.04.004

《民法典》担保物权法的进步与不足

引用
相对于我国原有的《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制度,《民法典》中的担保物权制度有了一些进步:包括"可有的进步、需有的进步和须有的进步";相较于域外的担保物权法制,《民法典》中的担保物权制度尚有一些立法不足:包括?"须有而没有、需有而没有和可有而没有的不足".在《民法典》颁布之后,谈及担保物权制度的进步与不足,其目的 在于解释好、适用好担保物权法;在此基础上,继而自觉地为担保物权法制的再现代化续足理论准备.

《民法典》、担保物权制度、进步、不足

2020-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37-4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2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