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20.04.002

中国民法处分行为之多元模式

引用
处分行为是民法学的基础概念,中国民法实体法中所使用的"处分""处分权""无权处分""有权处分"条文多数与处分行为相关.实证法表明,中国民法之处分概念是广义的,未精致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民法典》所称的处分,也包括出资、出卖、赠与、投资入股等形式.学理上,应将处分概念限缩于狭义的处分行为,即直接移转权利的意思表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的设立与转让、动产抵押的设立等意思主义加登记对抗的物权变动模式中,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似乎是一体的,合同生效一方面发生债的效力,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物权变动的效果.现行民法对处分行为并无特定的形式要求,不动产所有权移转之合意存在于登记申请中,动产所有权移转之合意在交付行为中被推定,除非存在相反的意思表示,如所有权保留.中国民法之处分行为是有因的,负担行为无效,处分行为一般也无效.形式上,处分行为可以和负担行为合一,也可以分离,但无论如何,两者的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在解释论上都应该加以区分考察,这仍是民法的基本原理.

处分行为、处分权、民法典、有因性、无权处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物权变动与交叉型权利研究"项目编号:15BFX161

2020-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6-2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2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