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9.01.013
权力清单法律属性探究——基于437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权力清单制定主体多元的特点决定了权力清单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尽管理论上规章制定主体制定的权力清单可以是规章,但是从体现党和政府文件精神、有利于实施监督、实现"治理目标"、清单制定程序特点看,权力清单更适宜定性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而不是规章.在定性权力清单基础上发展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需要解决三大重点问题:行政权力设置的正当性问题,行政权力与行政职能部门的科学配置问题,实践中权力清单不符合程序法治和实体法治的问题.
权力清单、法律属性、法律效力、行政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期改革与法治关系实证研究"项目17JZD004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3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