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8.06.014
再论大学自治权与学生权利的司法平衡 ——从我国司法实践切入
中国大学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放权被赋予越来越大的自主空间,学生通过自下而上的争取亦获得越来越多的合法权利.面对大学教育管理的法律纠纷,我国法院通过司法实践,修复制度缺口,为学生打开了司法救济之门,并以重要性理论为标准框定受案范围,以程序为主、实体为辅把握司法审查强度,从而努力在尊重大学自治权与救济学生权利间寻求平衡.
大学自治权、学生权利、司法平衡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大学学术权力的法律界限研究"2013QN054
2019-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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